標題: 愛之、害之,又有誰能公論
哇咧讚
四星上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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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3-1 13:00 
219.70.30.1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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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個故事是這樣的:

從前有一個很有錢的富翁離了婚,獨自帶一個男孩生活。

後來富翁又娶了一個老婆,也生了一個男孩。

這個後母對前妻生的老大非常寵愛,

但對她所生的老二卻是非常嚴格。


每當這對兄弟犯了錯時,她總是嚴逞老二而不責罵老大。

因此老二對於母親的偏心總是很難以諒解!


這個富翁只覺得這個後母很疼前妻所生的男孩,

因此也覺得很欣慰!!

慢慢的,隨著時光的流逝,這個富翁也老了,

而這對兄弟也長大了。

老大因為深得後母的寵愛,而開始在外胡作非為。


老大要什麼東西,後母就買什麼東西給他。


老大打架翹課,她不規勸責罵他。老大經常喝酒鬧事,

她 也只是幫忙賠錢了事,她從來都不加以苛責處罰老大!

有一天老大終於犯了一個滔天大罪,老大因為酒後誤事,


失手殺死了一個人,被法官判處以無期徒刑終身監禁!!

於是,富翁的整個龐大的家產與事業就由老二繼承!


此時,老二才終於明白原來母親對自己的栽培苦心!!


  




看完結局   有點無言

愛的教育是提倡人格教育,而非是溺愛的教育。

雖然文中的最後結局,似乎有點牽強。

以現今的社會跟最近發生的一些事情來看。

如此的結果,機會不也是很大嗎?